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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科成发〔2007〕10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杨凌农业高新示范区管委会、西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字〔2007〕471号《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2007年科技兴贸项目作为火炬计划国际化的重要内容纳入火炬计划管理统一申报。为切实组织好2007年度我省火炬计划国际化(原科技兴贸行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新区、示范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2007年度火炬计划国际化(原科技兴贸行动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请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和协调,杜绝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2007年火炬国际化项目重点支持出口示范项目和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两类。 1、出口示范项目的申报按照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格式申报,并在申报书封面上注明“出口示范”项目类别标识。 出口示范项目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低能耗,无污染项目;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品牌竞争力和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的出口项目; ——技术领先,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方面发挥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2、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的申报按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申报,并在申报书上注明项目所在出口基地名称或服务的海外科技园名称。 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要求 ——符合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要求; ——重点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开展的出口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国际合作依托机构的服务平台项目、为海外科技园提供支撑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科技兴贸政策措施研究项目。 3、项目申请单位登陆网站(www.program.most.gov.cn)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选择“火炬计划”,下载相应软件并填写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产业化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批文、入网证、登记证、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专利授权、鉴定成果、销售合同、用户报告、出口报关单据等。 环境建设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机构服务运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地方资金匹配证明、技术转移或服务合同等。 4、材料装订:按照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相关附件顺序,用A4纸统一装订。 5、各推荐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的遴选和签署意见,并将每个项目电子版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07年8月19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技厅成果处电话及传真:029-87294257 联系人:郑安国 高 阳
二○○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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