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政发字〔2007〕106号
各有关单位:
2006年7月以来,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开展了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旨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通过加大对试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第一批103家试点企业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范围,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我省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参加创新型企业试点。我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推荐,由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共同研究确定。
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送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申报条件、申报书、申报表请从国家科学技术部网站主页
http://www.most.gov.cn,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栏、相关文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标题下下载。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马智 牛斌 029-87294265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刘卫东 029-88055022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苏秀梅 029-87329843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