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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非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四次会议项目开始征集
 
 
        根据中国-南非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经中南双方商定,现开始征集联委会第四次会议项目建议。 

一、 申报渠道和截止时间 

1、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至12月8日止,中方项目单位须经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厅(委)将项目申报书(中英文一式两份)函报至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逾期申报将不被受理。 

2、 项目申报材料的邮寄地址为:北京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邮政编码:100862)。
 
二、 合作项目的类型 

1、 双方科研人员短期交流访问项目。这类项目的主要目的增进两国研究人员和机构的相互了解、探讨开展双边长期合作的可行性。每个项目均为一次性出访,出访人员不超过3人,出访期限不超过8天。 

2、 中南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是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如双方科研人员或机构已经建立了联系,并就某一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达成了一定的合作意向,方可申报此类项目。合作项目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根据中南双方规定,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由两国的合作研究伙伴共同申报,并分别向两国的科技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不能进入评选程序。 

三、 征集领域 

1、 生物技术 
2、 纳米技术 
3、 采矿和冶金 
4、 新材料 
5、 信息和通信技术 
6、 交通技术 
7、 可再生能源 
8、 中医药合作 

四、 合作项目的申报方式 

1、 申报短期人员交流项目的单位需填写“FORMAT FOR CHINA-SOUTH AFRICA RESEARCHERS EXCHANGE PROGRAM”,该申请表可从科技部网页上下载(见附表1),各申报单位需根据英文表格的各条目编写中文申报材料。 

2、 申报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单位需填写“CHINA-SOUTH AFRICA JOINT RESEARCH PROGRAM (Format For Project Outline/Full Project Proposal)”,该申请表可从科技部网页上下载(见附表2),各申报单位需根据英文表格的各条目编写中文申报材料。 

3、 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在按程序正式函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的同时,需同时将电子版发到以下地址:hzs_yfc@most.cn。 

五、 评审标准 

1、 技术水平 
2、 开展合作的必要性 
3、 科研质量 
4、 项目效益(产业化开发、技术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结果的商品化) 
5、 知识产权的使用和所有权 
6、 预算 

六、合作项目的财务安排 

1、 中国科技部只负担合作项目中涉及人员交流的费用(即旅费和食宿交通费),申报单位需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合作项目中所需研究费用,并将研究资金的来源在申请表中注明。对研究经费无保证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列入中南联委会第四次会议议定书的项目,将有资格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计划,并将得到优先考虑。 

七、 其他 

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如遇疑问,可咨询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的项目协调人: 

1) 徐凉:电话:010-58881343 
2) 顾雁峰:电话:010-58881346 
传真:010-58881344;电子信箱:hzs_yfc@most.cn
 
附件: 

1、附表1

2、附表2


来源:国际合作处   2007-10-24 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