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科办发〔2007〕15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局、财政局:
《陕西省二○○七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二)》已经确定,现印发下达。
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立项审查程序及标准,在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现场考察等立项审查工作。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83项,财政专项补助经费7315万元。
本计划编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积极推进实施科教强省战略,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努力发挥科教优势,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为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要围绕“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认真做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组织、培育、推荐和衔接、配套、支持等项工作。二是要积极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抓好一批对我省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和动力。三是要重点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产业化环境和支撑服务平台。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抓好陕西省工业技术研究院、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重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的支持与实施。五是围绕加快陕南突破发展,继续实施陕南突破发展科技创新支撑专项,重点支持机电、矿冶、中药、绿色产业及特色农业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为陕南突破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本计划项目的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照合同的规定进度及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承担项目。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